• 罗湖区边检总站二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1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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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湖区边检总站二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边检二大院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032019007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罗湖区边检总站二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320190072001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预选招标子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年01月1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0年02月14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30日18: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2月09日18: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本项目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设计预选招标”预选招标子工程项目,8家单位入围按照预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从12家预选单位中随机抽取产生。8家入围单位分别为: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尹莉 |
办公电话: | 222038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家禅、李盼、万卓 |
办公电话: | 83500113、13316523090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44030320190072001001 | ||
标段名称: | 罗湖区边检总站二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2-14 18:00 | ||
招标部分估价: | 524.1425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建筑概念设计、落实项目规划指标、前期设计配合(如配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基坑支护设计配合,配合与隧道建设和设计方进行沟通对接、场地竖向设计、基础初步选型及比对方案)、配合前期专项规划研究、配合关于拆迁谈判的宣传工作、配合回迁户型配比研究、方案设计(含地下室和人防设计、投资估算)、精装修及园林景观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超限审查、基础施工图设计,专项及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限高、防洪、抗震、绿建、节能、水保、环评、地灾、交评、道路开口等)、报建配合、EPC招标配合和图纸审核(含提供EPC招标设计图、投资估算、招标技术要求等招标配合及相关设计交接、后续技术把控、对EPC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核)、对施工图进行精细化审图、装配式建筑构件方案图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中南部,南湖街道罗湖社区,与罗湖口岸直线距离800米,与文锦渡口岸直线距离1000米。 | ||
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 | 10 万元 |
投标周期: | 无 | 投标补偿: | 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对入围定标环节但不中标的每位正式投标人补偿人民币10万元,其余入围评标环节但未入围定标环节的每位正式投标人补偿人民币8万元。正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除招标人允许外不予补偿。所有补偿金均含税,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境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概况: | 无 | ||
预选招标母工程: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设计预选招标(44030020191029001001001) | ||
预选中标单位: | 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