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0201207860002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地铁网络化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07 09:00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2016-06-17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 |
招标部分估价: |
830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逐轮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否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化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1.在7、9、11号线各车辆段、停车场及NOCC建8个段会场(深云车辆段、侨城东车辆段、安托山停车场、笔架山停车场等)。 2.在7、9、11号线新建3个站会场(车公庙站、华强北站、福田站)。 3.在既有线路新建3个段会场(后海停车场、中心公园停车场等)。 4.对现有2个主会场(竹子林518、OCC副厅)、5个段会场(OCC调度会议室、前海车辆段等)设备进行局部升级改造。 5.对中心核心设备扩容改造,预留三期剩余新线和四期线路会场的接入需求。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招标公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视频会议系统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视频会议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
其他: |
无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营业执照 2、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招标公告中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视频会议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视频会议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