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第十八届高交会新媒体营销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22日 期:2016年6月22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深圳会展中心第十八届高交会新媒体营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658-1602SZTC2151
2、项目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第十八届高交会新媒体营销项目
3、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千元整
6、资格要求:
6.1、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
6.1.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处于有效期内;
6.1.2、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6.1.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投标单位必须为注册资金达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新媒体营销(数字互动、科技)企业。
6.2.1、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须提供可体现注册资金信息的工商管理部门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注册资金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2、营业执照上无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可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的工商管理部门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经营范围证明(需包含新媒体相关经营范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投标单位必须为该项目安排专职、专业的负责人跟进,并为本项目提供专门的服务团队。
6.3.1、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3年以上新媒体营销实战经验,项目技术人员具备3年以上互联网技术开发经验,并提供由其所主导完成的新媒体营销成功案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2、提供项目服务团队的成员配置、成员介绍和案例经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4、投标单位的授权代表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该单位员工。
6.4.1、如本项目授权代表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6.4.2、如本项目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该单位员工,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4.3、上述证明文件须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名;
6.4.4、开标现场,授权代表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7、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6月22日9时00分至2016年7月11日17时30分;
8、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 ,或登录http://new.sztc.com/网上购买;
9、购买标书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1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 2016年7月1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5室
1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40
联 系 人:吴健红、陈泽锐
电 话:(0755)83500418、13923702470 或 (0755)83500950、13760832944
传 真:(0755)83500508,83197011
电子信箱:wujh@sztc.com 或 chenzerui@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