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0

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告

项目名称:

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

440309201611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920161160004

工程类型:

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年04月20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1日12: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28日15: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大鹏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军

办公电话:

13824397876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徐怡静

       

办公电话:

83500874、13902946013

 

标段编号:

44030920161160004001

标段名称:

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05-11 12:00

工程地址:

葵涌办事处金葵东路东侧

招标部分估价:

262.19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复核、招标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对、施工过程中造价管理、结算审核及驻场服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其中土石方工程及基坑支护概预算及相关过程造价管理除外。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完成目标成本编制; 2、概算复核,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3、施工图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核对; 4、签证变更的费用估算、预算、结算编制及核对; 5、各阶段的方案比选测算; 6、工程结算编制及核对并报审计部门审核(含土石方工程及基坑支护结算编制及审核); 7、成本后评估; 8、全过程投资控制及项目建设经济指标编制工作; 9、参与项目管理过程与成本管理相关的所有会议,配合招投标答疑,审核工程进度款,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的鉴定与索赔,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不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的概预算及相关过程造价管理)、给排水、强弱电(含变配电)、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燃气、精装修、幕墙、泛光照明、标识、室外配套、园林景观、市政接驳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及其他标段接驳工作梳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要求:

招标公告业绩要求:无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从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内编制或审核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米)的住宅或综合体类项目预算或结算(不含概算)业绩工程项目1个或以上。 2、土建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从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内编制或审核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米)的住宅或综合体类项目预算或结算(不含概算)业绩工程项目1个或以上。 3、安装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从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内编制或审核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米)的住宅或综合体类项目预算或结算(不含概算)业绩工程项目1个或以上。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造价咨询合同、造价书封面(封面要求必须包含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造价额度、编制或审核人签字及盖章),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注:本项目公告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