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某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7
解放军某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58-21049O10090/03)招标公告
解放军某部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其解放军某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解放军某部
二、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解放军某部装备采购项目
四、招标编号:0658-21049O10090/03
五、项目包情况:
项目包名称:09包盘阵、数位屏、终端设备
1、项目编号:2021-JYBFIX-W1022
2、项目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装备内容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万元) | 总价控制价(万元) | 交付时间 |
09 | 1 | 磁盘阵列柜 | 2台 | 40 | 8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2 | 24英寸数位屏及配套设备 | 4台 | 3.5 | 14 | ||
3 | 终端设备 | 15台 | 0.9 | 13.5 |
备注:★投标单台/套报价不能超过单价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2)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依法缴纳凭证);
(1.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信誉问题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7)投标人提供的终端设备(仅针对09包序号3终端设备)产品品牌需符合《全军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集中采购目录(国产品牌项目)》;
(2)独立性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项目实施要求
(3.1)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包名称:11包加固便携式终端
1、项目编号:2021-JYBFIX-W1024
2、项目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装备内容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万元) | 总价控制价(万元) | 交付时间 |
11 | 1 | 加固便携式终端 | 5台 | 8 | 4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备注:★投标单台/套报价不能超过单价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2)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依法缴纳凭证);
(1.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信誉问题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独立性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项目实施要求
(3.1)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包名称:23包大容量模块化UPS电源设备
1、项目编号:2021-JYBFIX-W1037
2、项目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装备内容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万元) | 总价控制价(万元) | 交付时间 |
23 | 1 | 160KVA UPS 主机 | 1台 | 42 | 42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2 | 200KVA UPS 主机 | 1台 | 68 | 68 |
备注:★投标单台/套报价不能超过单价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2)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依法缴纳凭证);
(1.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信誉问题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需符合《全军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集中采购目录(国产品牌项目)》;
(2)独立性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项目实施要求
(3.1)产品制造商军标体系完备,投标时需提供①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有效证明文件;②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发售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3)发售方式: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发放。报名费为人民币500元,投标单位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1)营业执照(三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09月08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此后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网站: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www.weain.mil.cn/)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sztc.com)
十一、联系方法:
招标人:解放军某部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参、1885922691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福建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林、0591-83718387
传真:0591-83715076
电子信箱:2856232575@qq.com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银行账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标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