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沙学校(设计)
发布日期:2021-09-03提示:该项目为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招标工程,请投标人登录http://zjj.sz.gov.cn/jsjy/按规定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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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沙学校(设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秀沙学校 项目编号: 2020-440317-83-01-010914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秀沙学校(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2020-440317-83-01-010914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 是否预选招标: 否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年09月03日14: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08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07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0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本次投标报名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 朱工 办公电话: 18148560923 传真: 手机号码: 1814856092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府二办5楼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苏工 办公电话: 1376040812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20-440317-83-01-010914001001 标段名称: 秀沙学校(设计)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2021-09-03 14:00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1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 1163.4003 万元 计划总投资: 49531.8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等各相关专业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阶段BIM、宣传视频制作、工作坊、竣工测绘、施工配合、后续的相关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提供设计阶段全专业BIM模型建立及应用,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招标范围: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竣工图编制;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等各相关专业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阶段BIM、宣传视频制作、工作坊、竣工测绘、施工配合、后续的相关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提供设计阶段全专业BIM模型建立及应用,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主要投标成果: 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 项目位于坑梓街道沙田社区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若境外投标人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境内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境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4)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投标周期: 无 投标补偿: 本项目无投标补偿 投标报名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秀沙学校项目位于坑梓街道沙田社区,总用地面积2.07万平方米,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提供1680个学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体育馆等。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若境外投标人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境内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境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 (3)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4)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3.投标人需提供一项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新建学校类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一项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新建学校类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 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季度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1.投标申请人被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12.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13.投标文件扫描件模糊不清的、非因网上招标系统原因而无法打开审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附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报名资料一览表-秀沙学校(设计).docx 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秀沙学校).docx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资格预审类项目办理流程优化的通知》(http://zjj.sz.gov.cn/jsjy/zxsz/tzgg/zytz/201708/t20170817_8148171.htm)。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8、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ztfw/gcjs/gzgg/content/post_7384572.html。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10、我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电子平台(http://zjj.sz.gov.cn/jsjd/web/index)。对相关异议或者投诉的受理,以及答复或者处理决定的告知和公开,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异议和投诉处理的往来资料均在电子平台永久保存。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电子平台提出异议或者投诉,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函和投诉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