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新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
发布日期:2021-12-13本招标项目围墙新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 项目名称: 围墙新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
2.2 项目编号:2021-JYCPSD-G1011
2.3工程特征: 围墙新建 (结构形式、层数、用途等)
2.4建设地点: 上海 省(市) 市 松江 区(县)
2.5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250米长、2米高 ,最高投标限价: 42.4(万元)。
2.6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设计施工一体化)。
2.8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丙级(建筑)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丁级(建筑)及以上三项中任意一项资质;投标人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有建筑工程EPC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中任意一项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丙级(建筑)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丁级(建筑)及以上三项中任意一项资质复印件;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有建筑工程EPC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中任意一项业绩项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函中声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函中声明)。
3.5 投标人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4)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
3.7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开标前5日内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函中声明)。
3.9 投标人非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也无外商投资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其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函中声明)。
3.10 投标人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函中声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估法。
6.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0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在此时间内报名登记后购买标书。报名前须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8951015090)。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2 现场或邮箱报名需要递交的报名资料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非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也无外商投资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其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丙级(建筑)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丁级(建筑)及以上三项中任意一项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现场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须将上述报名材料按规定签字加盖公章后,携带至现场进行审核,同时,将报名费按要求缴纳完毕。所有报名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邮箱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须将上述报名材料按规定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iushanfei73653@163.com)审核,同时,将报名费按要求缴纳完毕,所有报名手续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则代表投标人招标文件领购成功,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原件邮寄回招标代理机构。
6.3现场或邮箱报名费缴纳方式:对公转账。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11002982389701
缴纳要求:
1)缴纳时须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缴纳完毕后,须将银行转账凭证一同发送至邮箱。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5号智芯科技楼301室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由于疫情原因,目前只接受投标人1名代表现场投标,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码和行程码须为绿色、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投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http://www.szt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5号智芯科技楼301室
联 系 人:刘工、聂工
电 话:18951015090、19928797091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电子邮件:liushanfei7365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