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3-17]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2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2711A6016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所有物业(含租赁物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合同服务经验收通过。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不续签合同,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报价提供3年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各方合同金额比例,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2家或以上(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是提供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60%),提供《联合体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

方式:在线下载,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下载招标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new.sztc.com网站已注册会员,如未注册,请登陆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636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 物业管理、其它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其它未列明行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答疑事项:2022年03月08日1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http://new.sztc.com/网站,在【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递交。

4.现场踏勘: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锦绣鸿都大厦3-10楼        

联系方式:张工 0755-21017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山总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罗湖总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联系方式: 聂工、黄工 0755-25116449、19928797091、1351061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黄工

电 话:  0755-25116449、19928797091、1351061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