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机器人检测机构遴选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6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某型机器人比测机构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参加谈判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某型机器人比测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WJ2021YZJTSZ2014
(三)项目概况:
1.装备功能用途:某型机器人是集机器人平台自主/载人驾驶/遥控/跟随/编队巡逻、无人机系统伴飞/操控/自主巡逻、视频监控、人脸/车牌识别、双向对讲与监听、有害气体监测、报警告知、声光警告、染色、催泪、指控通联、自主避障等功能于一体的安保巡逻装备。
2.装备系统组成与能力要求:某型机器人主要由机器人平台、无人机系统、值班室操控站、便携式控制器、任务载荷、通信系统、导航定位系统、配套器材等部分组成,具备机动巡逻、侦察监视、应急处置、指挥控制和安全防护等能力。
3.试验科目
此次比测试验主要包括性能比测和功能比测2个部分,其中性能比测包括齐套性检查、重量、外廓尺寸、爬坡能力、越障高度、续航时间、无人机系统工作时间、速度、线状障碍物识别距离、双光伺服云台相机、识别率(人脸及车牌)等试验内容;功能比测包括机器人机动功能、无人机系统协同功能、侦察及监视功能、告警及处置功能等试验内容。
4.比测周期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
5.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6.其他
①供应商应对全部比测试验项目进行报价,不完整报价将被否决。
②成交供应商按参试单位实际比测试验项目,计项收费。
③本项目参试单位数量不多于5家。
④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成果要求:按照要求完成比测试验,出具比测试验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完成拟承担该项目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人员、测量设备、配套场地设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等;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声明)
(2)供应商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声明)
(3)供应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声明)
(5)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声明)
(6)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声明)
(7)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因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的判决或败诉记录,没有未履行完毕的判决记录(如已履行完毕,须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声明)
2.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特定资格要求
2.9供应商须列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下发的《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内的检测机构;
2.10供应商应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2.11比测场地应具备无人机试飞,并确保具有200米以下飞行空域的条件(提供承诺)。
2.12本项目供应商与“某型机器人项目”入围投标人无利害关系。
三、其他要求
无
注:1.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性信息。
2.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备审查,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携带,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专家需求收取查阅,并当日退回。
三、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3.1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网上报名缴费,线下审批发售方式发放。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日期: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3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注册成为会员(会员为免费注册,咨询电话:400-616-6620),再登陆网站“在线报名”将招标文件付款凭证(电汇至下述账号)上传,经项目经理审查合格后登陆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栏下载《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3.4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出后将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中。
3.5需携带以下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竞争性谈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领取,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列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下发的《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内的检测机构;
(5)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凡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3.6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报价。
四、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款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银行账号:33767091992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刘参谋
电话:010-68793673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
联 系 人:李晓凡、杨凯、王丽欣
电 话:13521652216、13552511215
电子邮件:lixf@sztc.com
八、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晓凡、杨凯、王丽欣
电 话:13521652216、13552511215
受理单位: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刘参谋
联系方式:010-68793673
投诉部门: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高干事
联系方式:010-6873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