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6] 强光设备项目项目公告

强光设备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6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强光设备”(军选民用)装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参加谈判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强光设备

项目编号:WJ2021DGJTSZ201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含税)(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强光设备

XX

33

XX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军检验收,具备交付条件,装备交付后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完成装船调试和联调联试。

采购人

指定地点

备注

1. 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限价、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2. 本项目选择1个成交供应商。

3. 供应商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完整报价将被否决。

4. 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报价同类产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完成拟承担该项目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生产设备、测量设备、配套场地设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等。

2.4须具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报价同类产品生产或制造)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声明、证明(如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装备承制单位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或未在处罚期内,或未在限制范围内。(声明)

(2)供应商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声明)

(3)供应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声明)

(5)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声明)

(6)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声明)

(7)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因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的判决或败诉记录,没有未履行完毕的判决记录(如已履行完毕,须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声明)

2.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2.10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2.11 候选供应商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能够满足最小成交数量的金额(最小成交数量×候选供应商报价)的30%(含)以上。

2.12不得分包、转包。

(2)特定资格要求

2.1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1)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承制范围须涵盖报价同类产品(正本与副本复印件)

(2)若成交供应商不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或承制资格范围不覆盖报价同类产品,须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60日内完成投标产品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60日内仍未完成,则取消该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按照竞谈过程确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依次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因提前开展工作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注:请仔细检查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性信息。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采用网上报名缴费,线下审批发售方式发放。

3.2谈判文件发售日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3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注册成为会员(会员为免费注册,咨询电话:400-616-6620),再登陆网站“在线报名”将竞谈文件付款凭证(电汇至下述账号)上传,经项目经理审查合格后登陆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栏下载《竞谈文件领取登记表》。

3.4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出后将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中。

3.5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谈判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领取,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

②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竞谈文件领取登记表》;

④《保密承诺书》

注:携带上述材料(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谈判文件的依据)到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现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放竞谈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竞谈文件。凡购买竞谈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3.6竞谈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款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银行账号:337670919928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4.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时间、地点、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接受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为2022年12月30日9时,延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海智谷。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谈判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视情采取线上方式组织谈判,具体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刘参谋

电话:010-68793673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1号楼

联系人:李晓凡、王丽欣

电话:13552511215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电话:13552511215

Email:david0628@163..com

7.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凡

联系方式:13552511215

受理单位: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刘参谋

联系方式:010-68793673

投诉部门: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高干事

联系方式:010-6873723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