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珠海市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27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珠海市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ZHGJ2017-10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就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珠海市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39,95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本次采购项目主要是对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主营农副产品交易(粮油、畜禽、肉、蛋、水产、蔬菜、水果、茶叶等)的农贸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3、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主要要求如下:

(1)承检机构需在开展检定工作前制定详尽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推进检定工作;

(2)承检机构严格按照珠海市工商局发文《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珠工商市字〔2017〕9号)的要求,依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集贸市场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粤质监量函〔2017〕266号)的指示开展检定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并完善后续信息,做好上报的准备工作;

(3)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依法申报强制检定,并协助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台账和计量管理制度;

(4)承检机构应在2017年9月16日前完成检定工作;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珠海市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统计及检定工作总结报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是计量授权区域为珠海市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法定计量检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唯一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隶属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已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3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廖小姐,电话:0756-2622717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麦敏静,电话:0756-217371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9楼D座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