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9LED显示屏、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部(招标人)委托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其LED显示屏、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KCZHZ-W3004
采购编号:0658-220210G1225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规格参数 | 备注 |
01 | LED显示屏、音响设备 | 1批 | 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详见需求明细表 | |
说 明 |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2.最高限价:77.5万元(人民币柒拾柒万伍仟元整)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基本户口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统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非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独资、控股或入股企业。(外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含港澳台区域)商事主体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通过设置商事主体股东的股东以及逐层的股权架构体现出境外主体,亦或通过委托持股、协议等其他方式进行实际控制或经营管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不限生产商或销售商,投标货物必须是主营产品或经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为准)。
五、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发售方式以及购买流程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止,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方式:
网上发售。即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在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注册成为会员,会员注册事宜请咨询客服中心,咨询电话:400-616-6620。投标人登陆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上传,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在『下载招标文件』栏支付平台使用费500元,经系统审核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外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含港澳台区域)商事主体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通过设置商事主体股东以及逐层的股权架构体现出境外主体,亦或通过持股、协议等其他方式进行实际控制或经营管理);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以上各类材料须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 2月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9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20号赛格大厦9楼907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 谈判开始时间:2023 年 2 月9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 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20号赛格大厦9楼907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上发布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兴蓝、曾薇
办公电话:0752-2881502
移动电话:13760495421、13923880871
传真:0755-83197011
电子信箱:zengw@sztc.com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20号赛格大厦9楼9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帐 号:(人民币)44001718635053015902(用于支付谈判保证金)
帐 号:(人民币)44001718635053002476(用于支付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牟先生
移动电话:18688327821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