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课程收费标准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6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课程收费标准进行公开认可并征集供应商,欢迎对收费标准认可的供应商递交资料,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课程收费标准认定
2、项目编号:0658-23021B10811
3、征集内容:对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课程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认可(详见附件)。
4、征集范围:面向全国范围内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bmp-web/)且已合规,并认可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课程收费标准的第三方社会机构。
5、收费标准:本次认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10%以内,最终以学校实际定价为准。
6、项目地址:中山市内;
7、课程类别:体育类、棋类、思维类、语言类、声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科技类、科普类、劳动实践类、表演类、民乐类、西乐类、非遗等非学科课程。
二、递交资料如下(递交资料格式详见附件):
1、递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截图;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对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4)供应商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等;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2、资料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资料中要求加盖公章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两份,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长期(另有公告发布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费用:50.00元,缴纳不退。服务费成功缴纳后电子发票于每月10日或25日(如法定节假日顺延)统一进行开具,并发送到提供的发票接收邮箱。
服务费用缴纳方式如下:
(一)资料现场递交缴纳方式(服务费用可递交资料时缴纳)
现场递交方式:现场缴费(现金或转帐)
(二)资料邮寄缴纳方式
邮寄方式:服务费缴纳以银行转账,请供应商按以下账号进行转账(仅接受公对公转帐):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44327101040011183
银行行号:103603032715
备注:请供应商通过基本银行帐户转入,并注明“0658-23021B10811服务费用”。
四、本项目仅对校外非学科类课程收费标准进行确认,供应商所签《承诺书》作为进入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市级师资库和课程的申报佐证材料之一。
五、代理机构将收集整理供应商的资料并每月反馈给委托人,已递交资料并缴费成功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进入市级师资库。
六、递交资料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并同步把“递交资料登记表”及“递交资料”的电子文件(word和pdf(含盖章))发送到我公司指定邮箱,具体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电子邮件(邮箱仅限本项目使用)
电子邮箱:3011637411@qq.com ,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请与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2)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
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东座四楼
收件人:黎小姐、曾小姐
收件人电话:0760-88385506/88385060
邮政编码:528400
七、联系事项:
1、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名称: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998930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东座四楼
收件人:黎小姐、曾小姐
收件人电话:0760-88385506/88385060
传真:0760-88330182
邮政编码:528400
监督检举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网址:http://www.sztc.com/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