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大屏显示系统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0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大屏显示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7-11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7-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大屏显示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壹万壹仟玖佰零伍元贰角伍分(¥411,905.25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大屏显示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大屏显示系统、LED屏)的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该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9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9: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7年6月29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冯警官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562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