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3-10ZZP2472

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5. 采购需求:

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是深圳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不断优化完善各项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深圳市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运行有序,形成“服务体验—问题分析—优化提升—再次体验”的循环改进工作机制。

2023年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以“纳税人深度参与、积极献策,税务人虚心听取、完善提升”为目标,拟在体验队伍招募维护、体验活动深入分析及体验传播等方面重点发力,根据纳税服务体验官队伍的真实体验反馈,不断优化完善各项服务举措,推动纳税服务更贴近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更顺应企业关切。2023年纳税服务体验官项目需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体验队伍成规模

一方面,本年度项目需开展纳税服务体验官招募,体验官队伍规模达500人以上。另一方面,需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加强征纳沟通,提升纳税服务体验官体验获得感,提升队伍活跃性。

(二)体验活动助优化

本年度项目体验活动需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举措,运用问卷调查和实际体验等传统方法与创新工具,深入挖掘各项主题体验活动开展过程的办税痛点和需求,找准典型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综合分析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提出策略,助力纳税服务提升。

(三)体验成果强宣传

本年度项目还需运用各类宣传方式,对深圳市纳税服务整改、优化成果进行成果传播,加强纳税人对深圳市税收工作和服务举措的感知和认可,让税收工作和服务举措更深入人心。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文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截至开标当日,评标前,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须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

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文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02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获取

3、获取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如未注册会员,请登录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登录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在线报名】—【查询报名的项目】—提交登记资料并通过后(仅上传报名费支付凭证)—【文件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公告),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将“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3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1、答疑事项:2023年110218时00分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http://new.sztc.com/网站,在【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二)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递交。

2、现场踏勘: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5-83876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联系方式:钱晨跃、聂玉珍、18825059873、18948761755、19928797091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机构及项目联系人:钱晨跃、聂玉珍

联系电话:18825059873、18948761755、19928797091

电子邮箱:nieyz@sztc.com

4、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仅限用于支付招标文件费)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