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2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11
  •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 项目编号: 4403002016208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62080004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年07月07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5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05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0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宏祥
    办公电话: 0755-29276342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贺绍景、唐哲
    办公电话: 0755-83500422/83500874/13352972889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62080004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2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08-15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267200 万元    
    计划总投资: 96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包括松元公园站(不含)~牛湖站(共2站2区间)、出入线、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交通疏解和管线改迁等前期工程(含恢复工程)。包括: 1、第一部分工程: 1.1 土建工程(含消防通道、相关市政工程节点等); 1.2 楼宇设备采购(不含甲供设备)及安装工程(甲供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1.3 建筑装修工程(含门、标识系统及广告牌等安装); 1.4 人防工程(包括人防门的土建预埋、采购、安装); 2、第二部分工程: 2.1交通疏解和管线改迁等前期工程(含恢复工程); 3、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工程(包括临水临电、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工程)。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工日期: 2016-08-31 计划竣工日期: 2020-06-30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逐轮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鼓励符合条件的母公司参与投标。 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分为4301标段和4302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只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将按照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处理。 4、招标人通过定性评审,评定分离的方式,分别票决确定一名4301标段中标人和一名4302标段中标人。已确定为4301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则自动失去4302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拟安排在本标段承担施工的子公司施工的业绩,本次投标可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成或正在施工单项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总承包项目12亿元以上的业绩;至少承建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基地或停车场。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