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 境外车辆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24-70CFP5982(2024-ZBZXGD-F4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境外车辆租赁服务 | 租用大巴车(40座级以上)、中巴车(20座及以上)、商务车(7座及以上)、越野车(5座SUV),用于老挝万象附近地域团体出行,车辆由成交供应商配置合格和有经验的司机驾驶。 | 万象市及周边 | 预计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5日,如有变化,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30万元 ;
3.最高限价: 30万元,分项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六章二、技术要求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家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100%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七)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供应商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八)允许分包。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6月 11 日至 6 月 14日,每日上午 09 :00 至12: 00,下午14: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如未注册会员,请登录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登录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在线报名】—【查询报名的项目】—提交登记资料并通过后且审查通过后—【文件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名费缴费凭证。
在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自行核查是否符合“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将“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全部证明文件应放入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
财务联系电话:0755-83500092
请报价供应商缴纳标书费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报名费,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17日10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6月17日11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八、标前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标前答疑会,在2024年 6 月14日18时00分前凡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的,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答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递交。
(二)答疑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价供应商未在标前答疑会前提出疑问的,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杰诚 聂玉珍
项目联系电话: 15986829078(投标报名)、19928797091
邮箱:luojiecheng@sztc.com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先生
移动电话: 17753677887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先生
移动电话:15288832852
2024 年6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