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项目(视频安防专项)(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项目(视频安防专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10CAE5434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项目(视频安防专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2,782.7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服务(其它子项)):

采购包预算金额:6,602,782.7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硬件运维服务

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服务(其它子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602,782.7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3个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即可,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即可,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服务(其它子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政务信息化项目2024-2027年度运维服务(其它子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及其总公司均不能出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远程开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版):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5.本项目接受现场踏勘,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时间和踏勘地点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序号7 现场踏勘),投标人须于规定的踏勘时间前到达踏勘地点。如参与踏勘,投标人须自备交通工具,准时到达,切勿迟到;到场后须在门口安保处登记,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因迟到或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等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公安局

 址:中山市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87161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新坚、宋颖怡

 话:0760-88389863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