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馆2025年总分馆一体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9

(一)项目概况

龙岗区文化馆是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创建于1993年,2005年7月迁入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文化馆大楼,总建设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面积4657平方米,包括艺术展厅等43个活动室及其他办公用房,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

目前,龙岗区文化馆已搭建起“1+11+111+N”的区级文化馆总分馆体系,1为区文化馆总馆,11为11个街道分馆,即园山街道分馆、坂田街道分馆、布吉街道分馆、吉华街道分馆、南湾街道分馆、龙城街道分馆、龙岗街道分馆、宝龙街道分馆、平湖街道分馆、横岗街道分馆、坪地街道分馆,111 即全区 111 个社区服务点,实现了街道社区全覆盖,全区居民群众在任何社区都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N 为 N 个社会分馆,截至目前已有百师园、吉坑世居、大田世居、茂盛世居、新桥世居、甘坑客家小镇、振业天峦、御窑、星河艺术中心、建滔、红之舞、雅视、国显等 26 个社会分馆,社会分馆提供各具特色的文化资源,为我区总分馆体系提供了有益补充。

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体系,以龙岗区文化馆为总馆,以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为街道分馆,再以各社区设置社区服务点,形成三级联动、一体运营的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由总馆下派 122 名文化指导员到 11 个街道分馆和 111 个社区服务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乙方严格按国家一级文化馆、区府办关于文化馆总分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协助开展文艺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文化艺术辅导等工作,在文化馆总馆、各街道分馆及各社区服务点的统筹安排下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实施、文艺团队及志愿者团队建设等相关工作。以上分馆和社区服务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合并或拆分,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服务内容及提供的活动总量保持不变。

1、协助开展文艺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利用街道分馆或社区服务点的相关资源,完成总馆统一配送的演出、展览、培训、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等各类惠民文化活动。

2、协助开展文化艺术培训辅导。主要包括:协助提供基础性的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辅导服务。

3、协助开展开展文艺作品编创。主要包括:协助开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相关文艺作品创作

4、数字文化服务。主要包括:依托深圳文化馆云、龙岗文体通、龙岗区文化馆微信平台及街道数字服务平台,提供数字服务。

5、发展文化团队和志愿者团队。主要指:组建和维护各分馆及社区服务点的业余文艺团体,在龙岗区文化志愿服务队的指导下组建各街道文化志愿者队伍,并开展相关活动。

6、协助开展品牌建设。主要指:挖掘地方特色,开展“一街道一品牌”文化品牌活动建设。

7、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主要指:将各分馆及社区服务点开展的所有活动进行资料归档,制作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份,并每月上报区总馆。

8、协助街道社区开展文化工作。主要指:在完成总馆下达的各项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协助街道开展各类文化工作。

9、提供服务期间,乙方须服从甲方指导,完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下达的各项任务。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

 

要求:

本次市场调研面向所有本项目相关潜在供应商。参加调研的公司需填写调研函(见附件)。调研函回函需加盖公司公章。请有意向参与调研的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18:00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调研回函发送至邮箱657328925@qq.com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调研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3897651

电子邮箱:657328925@qq.com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