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保定)创新中心孵化器“AI+智能硬件”展示平台建设及运营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41. 招标条件
深圳湾(保定)创新中心孵化器“AI+智能硬件”展示平台建设及运营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58-25002N10002),招标方(招标人)为深圳湾(保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为加快深圳湾(保定)创新中心孵化器发展步伐,有效提升保定园区科技创新氛围,进一步夯实数字园区发展基础,发挥深圳湾园区资源平台优势,促进深圳湾(保定)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根据保定国家高新区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保定公司实际,规划建设面向国际的“AI+智能硬件”加速器平台,通过搭建完善的智能硬件展示及测试平台,为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打造一站式从产品创意到落地的保姆式服务,赋能高新区数字产业化发展,显著提升保定园区运营发展水平。为保障项目质量,拟委托专业机构建设运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程序采购。
2.2招标范围:负责提供深圳湾(保定)创新中心孵化器“AI+智能硬件”展示平台建设及运营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平台设计、展示物料设计制作、智能化展品购置、展示平台运营管理、品牌宣传及推广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所需的一切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人民币197,2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2.4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3月21日至本次招标范围内服务内容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商指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网上获取(详情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结果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乐凯北大街3088号深圳湾(保定)创新中心B座7层701室-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深圳湾(保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策、蔡俊俊 联系人:周瑞
电话:0312-5925183、15933231892、15128963272 电话:15630206831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展示中心209室
邮箱:caijunjun@sztc.com
网址:www.sztc.com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