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第十九届高交会媒体广告及软文撰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0

投 标 邀 请

日    期:2017年7月20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深圳会展中心第十九届高交会媒体广告及软文撰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0658-1702SZTC2231

2.项目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第十九届高交会媒体广告及软文撰稿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6.资格条件:

6.1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处于有效期内)、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网上可体现注册资金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注册资金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投标单位为专业的广告(传播)企业或法人机构(含广告相关经营范围),具有3年以上媒体策划推广经验(须提供可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4 投标单位提供自2014年7月1日至今所完成的3件以上的最体现投标单位实力的实际案例。(提供案例说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务承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5 投标单位应具备整合媒体购买资源优势及策划、文案撰稿能力,广告投放策划、购买等能力(提供媒体相关代理授权书或其它媒体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务承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6 投标单位为该项目安排专职专业负责人跟进,并为本项目提供专门服务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有3年以上媒介采购经验,提供其相应团队成员介绍和案例经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7投标单位的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该单位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7.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7月20日9 时00分至2017年8月1日17 时30分;

8.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或登录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ztc.com)购买;

9.购买标书费用:人民币600元整(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 14时30 分整(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0日14时30 分整(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3室

1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40

联 系 人:吴健红、陈卓

电    话:(0755)83500418、13923702470 或 (0755)83500433、15208994607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wujh@sztc.com 或 chenz@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