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及办公家具(编号:PSJY2016109620)的答疑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5各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提问及项目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针对供应商的问题回复
问题一:关于评分项“社保情况”质疑
投标单位职工在深圳购买社保情况按参保人数计分,投标单位不在深圳的是如何计分?
回复答疑: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现将“业绩情况”评分内容调整如下:
7 |
社保情况 |
3 |
1、评审标准:投标单位职工购买社保情况: 1)总人数≥90人,得100%; 2)70人≤总人数<90人,得60%; 3)50人≤总人数<70人,得30%; 4)总人数<50人,得0%。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如提供资料不清晰,无法判断总人数的,得0分。 |
专家打分 |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