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91201700700001001 |
标段名称: |
奥盛工业厂房拆除工程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1-10 17:00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93.40216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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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93.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T102-0114宗地范围内奥盛工业厂房、保安亭、钢架铁皮棚、围墙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整体拆除(包括承台的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平整场地(平整后场地标高应与红线范围外的道路标高相同)等工作,中标人应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妥善处置拆除工程中形成建筑废弃物。本项目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降尘降噪措施、包竣工验收合格等为完成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的相关工作。 奥盛工业厂房紧邻深圳燃气集团南油调压站,拆除范围内有DN300次高压燃气管道及DN300中压出站管道等重大燃气管线,同时地块东南侧临近月亮湾大道处敷设有DN800高压燃气管道,上述燃气管道的安全关系到前海片区燃气管网的稳定性,拆除过程需重点防范并密切监视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确保拆除过程施工包括燃气管线在内的其余周边管线及周边建筑物和居民的安全。 本工程应符合《深圳市房屋拆除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红线范围内非招标人产权的市政设施、电力电缆等材料,不由中标人处置。 |
工程地址: |
月亮湾大道与前湾二路交叉口处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7-12-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7-12-30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必须是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