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购买财产一切险项目 (第2次)疑问回复

发布日期:2017-11-28

各投标单位:
    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购买财产一切险项目(第2次)于2017年11月9日在深圳市国际招标网上网公示,现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财产一切险部分:
1. 请告知上年承保公司,并请提供近三年损失记录(含损失发生时间、原因及损失金额)。
答:上年承保公司与本次招标内容并无关联,不予告知;近三年损失记录并无损失记录。

2. 请澄清投保标的中是否包括简易建筑。简易建筑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1)使用竹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尼龙布、玻璃钢瓦等材料为顶或墙体的建筑;(2)顶部封闭,但直立面非封闭部分的面积与直立面总面积的比例超过10%的建筑;(3)屋顶与所有墙体之间的最大距离超过一米的建筑
答:标的的建筑物结构均为框架结构的厂房、宿舍。

3. 请澄清厂房内是否存在五、六级工业生产或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加工、储存。工业等级的划分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分类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6(187)号]《工业险级别划分原则及工业险级别表》和《危险品与特别危险品分类表及说明》为准。
答:标的以工业厂房宿舍出租为主,其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 请澄清保险金额确定方式:重置价值、帐面原值、自行估价?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公众责任险部份
1. 请告知上年承保公司,并请提供近三年损失记录(含损失发生时间、原因及损失金额)。
答:上年承保公司与本次招标内容并无关联,不予告知;近三年损失记录并无损失记录。

2. 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保费计算以停车位数为依据,请告知所具《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可停车位的数量。
答: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中,停车位的数量约为200-300个停车位数

3. 第二章项目概况的公众责任险,“停车场责任条款”、“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保险金额1000,应计量单位“万元”。是否为笔误。
答:保险金额1000,应计量单位“万元”为准确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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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