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康惠宝肉业有限公司猪副产品出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各投标人:

我司受深圳市嘉康惠宝肉业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深圳市嘉康惠宝肉业有限公司猪副产品出售项目,应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6条第2项 “投标人近一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须在全国日均屠宰量1000头以上定点屠宰场从事猪副产品业务。(提供合作业务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人从事过猪副产品业务,且在近1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有至少连续一个月在国内定点屠宰场从事猪副产品业务的日平均数量达到1000头及以上(提供合作业务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要览第一节商务要求1.2条“投标人近一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须在全国每日屠宰量1000头以上正规屠宰场从事猪副产品业务。(提供合作业务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人从事过猪副产品业务,且在近1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有至少连续一个月在国内定点屠宰场从事猪副产品业务的日平均数量达到1000头及以上(提供合作业务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条件不变,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