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物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02包【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01

日    期:2016年9月1日

招标编号: 0658-1602SZTC2225

  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物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的下列线路承运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包号

线路

起运点

年承运量

单位

车辆要求

说明

02

4

江苏吴江——苏州

25000

立方

厢车货车

包车

5

江苏吴江——杭州

10000

立方

厢车货车

包车

6

江苏吴江——扬州

2500

立方

厢车货车

包车

7

江苏吴江——太仓

150

立方

厢车货车

包车

8

江苏吴江——湖州

100

立方

厢车货车

包车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购买标书费用:本项目包标书费人民币300元整。项目包内的路线必须全投即项目包不得再拆分。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4.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8月19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2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5.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9室或登陆new.sztc.com购买。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 2016年9月8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投标人如邮寄投标,应自行承担文件逾期送达而不被接受的风险。

8.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1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人代表不能出席开标仪式,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申明。)

9.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可能被招标人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年主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2015年业绩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报表或2015年付款发票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运输任务的相应的资质,如: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 (投标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个人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证明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投标人具有正规的可供抵扣的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投标文件提供以往承运合同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人在中标后两个月内必须提供含11%增值税的运输专用发票,不能达到要求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承运资格,由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负责运输。

*1.7

标人须具备3辆以上自有绿运输车辆,投标文件须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及绿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公司、投标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单位(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资料或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资料)。行驶证原件在招标后由招标人负责进行查验。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new.sztc.com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邮    编:518040

联 系 人:吴健红、丰国洋

电    话:(0755)83500418/13923702470 或 (0755)22204559/18319043329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fenggy@sztc.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