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创新指数和深圳湾国际创新论坛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6

关于深圳湾创新指数和深圳湾国际创新论坛可行性研究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0658-1702SZTC3023)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现将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开标时间修改如下:

一、原资格标准为:

“1.投标单位应为2015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应设有产业经济学或企业管理学或科技政策、技术经济与管理、创新管理等学科博士学位点,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主持过两项或两项以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1.投标单位应设有产业经济学或企业管理学或科技政策、技术经济与管理、创新管理等学科博士学位点,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主持过两项或两项以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修改为:从2018年1月12日9:00时至2018年1月31日17:00时止。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636室开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