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澜汇花园合正观澜汇商业广场部分公开招租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3深圳市龙华区澜汇花园合正观澜汇商业广场部分公开招租变更公告
各竞价人:
关于我司组织的深圳市龙华区澜汇花园合正观澜汇商业广场部分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GKZZ180470096),应招租人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如下修改:
1. 招租文件中《房屋租赁合同》附页内容
一、出租物业情况:
1、甲方以物业现状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旁澜汇花园一、二层合正观澜汇内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物业面积共计 ㎡,租赁期限为 5 年,从 2018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
变更为:
1、甲方以物业现状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旁澜汇花园一、二层合正观澜汇内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物业面积共计 ㎡,租赁期限为 5 年,从 2018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止。
2. 3、租金递增:合同第二年租期(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合同第三年租期(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租金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合同第四年租期(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合同第五年租期(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租金在第四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
变更为:
3、租金递增:合同第二年租期(自2019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止)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合同第三年租期(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止)租金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合同第四年租期(自2021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合同第五年租期(自2022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止)租金在第四年的基础上递增5%,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
招租文件其它条款不变。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