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龙岗区残疾人康复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58-18711A30679),因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接到供应商电话提出的疑问,现根据采购人的回复,澄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P6中第三节技术需求明细中第二条服务需求第(二)项总费用中“康复费用为每名重度居家残疾人不超过120元/小时”和“每人全年总金额不超过6000元(2时钟/周×120元/小时×25天)”中“120元/小时”都修改为“120元/时钟(45分钟为1个时钟)”。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