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通产丽星2018-2019年度物流服务承运商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01各投标人:
现根据各投标单位对“苏州通产丽星2018-2019年度物流服务承运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18002A20796)招标文件所咨询的问题,现统一整理回复如下:
问:1、原招标文件中第7页*2.1投标报价应包含回程所带周转材料费用计算问题,以及频次问题。
回复:周转材料中的空地台板、周转箱等为回程所带,其价格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苏州通产丽星不支付额外费用(除退货及空车前去回收货物或周转材料外,详见第7页*2.1)。每次送货回程基本都会有空地台板、周转箱等带回。
问:2、报价包含装卸费、回程带周转材料费,两方装卸货都需要司机完成?
回复:装卸货都需要承运方完成的,是否由司机来装卸由承运商决定,苏州通产丽星及其客户仓库都有用于装卸货物的设备。
问:3、投标限价中既有按单位限价又有包车限价,如何报价?4.2米车型满载按体积计算运价与表中包车限价有差异,数据是否有误?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8页*2.1、A最后内容“每条线路15立方以下的运输保底价格按15立方核算。按投标价核算超包车限价的按包车限价核算运输费”。包车限价是指按单位计算,若运价超过包车限价则按包车限价计,若未超过则按实际产生的运费计,不足15立方按15立方计算费用,因此按单位报价。4.2米车型总装载容积<15立方,即每次4.2米车型送货都按15立方计算运费,与限价表中内容矛盾,且考虑到苏州通产丽星实际运输中4.2米车型使用比例很少,因此限价表中4.2米车型及限价取消。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