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监理补充、修改通知-001号

发布日期:2016-12-06

一、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对一标段、二标段中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由“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职称证专业为燃气、石油输配、石油储运、化工机械其中之一”修改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职称证专业为燃气、石油输配、石油储运、化工机械等相关专业”,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相关证照原件。提交的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拟派相关人员证照(身份证除外)、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22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20日16时前。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根据本补充、修改通知作相应修改,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