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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1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58-19711A30925),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投标人来电咨询关于投标文件格式的问题,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格式八:技术偏离表”和“格式九:商务偏离表”删除,修改为“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表)。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附表:

服务需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服务响应

偏离度

偏离说明









































































说明:

1、本表中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来自于第二章“服务需求明细”(项目简述除外),投标人须逐条填写在本表中,并按所提供服务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中填写相应的投标服务内容,并对应招标服务要求一一响应。此表可延长。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要求;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要求。

3、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服务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服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4、投标人须及时留意我公司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与我公司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服务要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要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