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深圳市人民医院取材台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2020-01-10] 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取材台采购(重新招标)答疑及延期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01-19] 深圳市人民医院取材台采购(重新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取材台采购(重新招标)答疑及延期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0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取材台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58-19711A31575),根据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现根据采购人回复答疑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答疑通知

疑问:招标文件资格项中第三条“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有所不符。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本次招标产品“取材台”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因此我公司认为此次资格项第三条款不适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建议删除招标文件中的第三条资格项。

回复: 经医院科室研究决定,删除资质条件中“(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延期通知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15日下午17:00;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19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33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