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路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7-2018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预选供应商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5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深圳市公路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7-2018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预选供应商项目(招标编号:0658-1702SZTC5119)现需修改招标文件,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一节商务需求以及第五章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中1.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资料“(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或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项条款仍为不可偏离项。

此外,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服务需求书二、项目要求:1服务内容1.1要求的3类不同上牌时间的车辆分别报价。对于报价有任何缺漏项的投标人,将取其他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和不可偏离项检查的投标人该类车辆的分项报价最高值作为该报价有缺漏项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依据。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5月12日14: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顺延至2017年5月9日17:30(北京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6楼633室(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嘉宾路2018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