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校服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8

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华侨中学的委托,对中山市华侨中学校服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21001B10031)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及澄清

一、疑问及回复

疑问1.招标文件中p36页技术商务评审表,序号1第3条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体现“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这两个证书是服装布料分类的名词而已而不是发明和创造的任何价值。这样对某企业倾斜性太明显,是否能体现公平公正。 2.p36页序号1第二格第1条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的一份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这个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其实全世界最丑的校服即可通过且是独一无二的,这证书不是设计获奖根本毫无意义。请问这说明了什么? 3.p9页技术参数要求序号1西装外套秋冬裤的成分19%人棉可否写成19%粘纤?

答:1.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学生校服供应资格,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评议内容“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体现“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2.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二、项目总体要求/中包含“投标单价应包括校服设计……”、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七、校服的样式与封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自行选择色样和款式,并对校服的样式、颜色、面料材质、辅料材质作调整……,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一致,代表该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设计能力,设定该评议内容是为了是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具有设计能力且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招标人将综合项目需要对《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内容。

3.二者没有本质区别。人棉就是一种普通粘胶纤维,人棉,即人棉面料,又称人造棉,学名粘胶纤维,属于人造纤维,手感类似棉。

疑问二:质疑一:《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项目序号1“企业综合实力”中“3.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体现“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点:“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内容:学生校服供应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明确规定此项目内容为学生校服供应资格,并为明确规定必须是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仅对同一批生产的服装有效,也就是说即使拥有该认证,也不能证明所提供的产品是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该证书与贵单位招标项目的实施毫无关系,我司认为该项评分标准严重影响了投标公平性,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质疑二:《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项目序号1“企业综合实力”中“1.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的一份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开具设计人在该投标人公司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点:“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内容:学生校服供应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质疑诉求:明确规定此项目内容为学生校服供应资格,且校服款式在招标文件中有参考效果图。也就是说该项目主要考察项目应以生产能力等资质来判断,而该项目评审要求的“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与该项目实施无任何直接关系。首先专利可以购买转让,其次即使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却不一定拥有该项目服装外观专利证书,且我司咨询过相关专利办理工作人员得知外观专利证书的获取并不困难,只是时间问题。 我司认为该评分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严重影响投标公平性。 以上质疑内容相关证书,我司通过贵市校服项目相关招标投标结果公示,在贵市公布的中标供应商中,通过网站查询,仅个别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上评分项目,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我司认为这两项评分项目严重影响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请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合理设定评审标准,不要设定与项目实施本身无关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版)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1.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学生校服供应资格,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评议内容“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单元体现“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2.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二、项目总体要求/中包含“投标单价应包括校服设计……”、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七、校服的样式与封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自行选择色样和款式,并对校服的样式、颜色、面料材质、辅料材质作调整……,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一致,代表该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设计能力,设定该评议内容是为了是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具有设计能力且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招标人将综合项目需要对《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内容。

疑问三: 疑问一、 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序号1,企业综合实力中的“1.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的一份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开具设计人在该投标人公司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我公司认为:企业综合实力中的投标人是否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并不能完全说明与该项目有直接作用,本项目主要审查校服供应商是否有生产校服的实力。因此,招标文件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影响了潜在投标人的公平性原则。 疑问二、 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序号5,产品质量保障“1.提供2018年1月以来,出具对投标人产品抽检和送检的合格检测报告。一份得1分,满分15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供评委查验,没有原件的不计分,相同月份相同产品不累计。】” 我公司认为:《技术商务评审表》的“产品质量保障”部分内容设立非常不合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条件限制或排斥有能力的服装供应企业。因为该项评分内容相当于要求2018-2021年必须出具市级或以上抽检的报告15份才可以满分,而抽检是由质量监督部门抽检的,每年下达的任务不同,抽检的企业也不同,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被抽检到,即使专门只做校服的供应商都不一定能有15份这样的抽检报告,何况那些有能力但是不做校服的服装制作企业。 望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合理制定评分标准,公平公正。且我公司保留向上级监管部门投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二、项目总体要求/中包含“投标单价应包括校服设计……”、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七、校服的样式与封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自行选择色样和款式,并对校服的样式、颜色、面料材质、辅料材质作调整……,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一致,代表该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设计能力,设定该评议内容是为了是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具有设计能力且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招标人将综合项目需要对《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内容。

2.合格检测报告,不局限于抽检,投标人可以提供产品抽检或送检的合格检测报告。一份得1分,满分15分。具体修改,详见澄清内容。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五、详细评审

价格评分: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乘以对应分项的“报价比例”(报价比例见下表)的合计值定义为评标价格。取各评标价格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格1%扣2分,扣至0分止;评标价格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格1%扣1分,等于评标基准价格的得满分。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标价格高于基准价格:价格得分=(100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格)/(评标基准价格×1%)×2)×30%

评标价格低于基准价格:价格得分=(100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格)/(评标基准价格×1%)×1)×30%

评标价格等于基准价格:价格得分=100×30%

澄清为:

价格评分: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定义为各对应分项的评标价格。取各分项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对应分项的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格1%扣1分,扣至0分止;评标价格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格的得满分。各投标人的各分项单价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标价格高于评标基准价格:价格得分=(100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格)/(评标基准价格×1%))×30%×对应分项的“报价比例”

评标价格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格,价格评分=100×30%×对应分项的“报价比例”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各投标单价的价格评分合计值

 

2.《技术商务评审表》序号1/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的一份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开具设计人在该投标人公司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澄清为:

1.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或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学生校服”相关的奖项证书,一项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注:(1)投标人拥有服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名称与“校服或学生服”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开具设计人在该投标人公司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学生校服”相关的奖项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要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技术商务评审表》序号5/产品质量保障

1.提供20181月以来,出具对投标人产品抽检和送检的合格检测报告。一份得1分,满分15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供评委查验,没有原件的不计分,相同月份相同产品不累计

澄清为:

    提供20181月以来,出具对投标人产品抽检送检的合格检测报告。一份得1分,满分15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供评委查验,没有原件的不计分,相同月份相同产品不累计

   三、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套格式不限,投标人可以采用招标文件中的参考格式或自拟格式。外包装袋封面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初步评审不对投标人的外包装袋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包装内散出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3.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华侨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