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振业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日期:2022-04-07湖南振业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本文件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内容如下:
一、提问回复:
提问1:招标文件费:第4页4.2开标当天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300元。请问对该300元缴纳方式是否有要求?是否一定要求从参选人公账转出?参选人授权代表以现金、私人转账方式缴纳可否?
答:授权委托人现场缴纳现金。
提问2:商务标评审之资格评审:取得征信报告、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证明。
请问征信报告、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证明等材料是否有具体日期要求?是否在比选公告发出(2022年4月1日)后打印、出具的均可?
答:征信报告、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证明应证实参选人近三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参选人及其指派的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没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处分。证明等材料在2022年4月1日后打印、出具的均可。
提问3: 技术标评审之团队资历:第17页3.2技术标评审表(团队主要负责人执业15年以上,其余两人执业5年以上)
请问如团队成员超过三人,其他成员是否也要求执业5年以上?
答:满足“团队主要负责人执业15年以上,其余两人执业5年以上”即可,其他成员无执业时间要求。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P6中1.4.1参选人资质条件第一条统一为“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招标文件P16页商务标审查的响应性评审标准中“ 参选保证金 ”统一为陆仟元。
3、招标文件P16页商务标审查的资格评审标准统一为下表
资格评审 标准 | 执业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
参选人近三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 | 取得征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参选人及其指派的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没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 取得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参选人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须出具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出具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参选人拟指派三位以上的优秀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且该律师团队主要负责人有执业15年(含)以上的资历,其余2人5年(含)以上执业资历,参选人承诺合同期限内拟指派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更换 | 执业证书和承诺函(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