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窗帘一批采购(招标编号:0658-1701SZTC5175)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5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窗帘一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58-1701SZTC5175)放宽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要览第一节商务要求1.资格标准:*1.1中“…其经营范围必须同时具备窗帘、医用隔帘、卷帘生产、安装的经营范围…”修改为:“…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包含纺织品织造或生产,同时包含窗帘安装或不锈钢制品的安装…;(2)包含:窗帘、医用隔帘、卷帘的生产,同时包含窗帘安装或不锈钢制品的安装…”。

      此外,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要览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注意事项:对于标注有★的技术指标项,投标人提交的产品是否满足要求以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招标文件已描述清楚,请投标人结合上下文理解。

      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内容属于放宽要求,且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未作修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