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深圳财税经济发展研究(2012-2021)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22-06-17各供应商:
结合当前疫情情况,为减少人员聚集,需要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说明要求如下:
一、邮寄递交要求
- 以快递方式送达的,请务必合理安排时间,快递方式送达的请标明签收人亲启。建议快递寄出人关注投递信息,在邮件显示签收后,请与联系人确认。
- 贴有快递收寄人信息的首层包装非响应文件密封包装要求。拆除包装后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
-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拒绝签收。
- 为避免误拆供应商响应文件,快递包装应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备注中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响应文件”。
- 接收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 投标人在确定响应文件需要由快递递交时,请务必确认快递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并评估快递的时效性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综合评估其风险,如导致响应文件未能按时送达的,其风险及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响应文件邮件地址及联系人(接收人)
- 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0A室
- 联系人(接收人):杨恩瑜
- 联系电话:15625169565
(二)不予受理情况: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快递;
-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或响应文件仅有快递包装的。
(三)快递运输途中造成的响应文件密封受损、响应文件丢失等不利因素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关于远程参加磋商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磋商。
- 通过邮寄方式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我司工作人员,方便工作人员发送远程磋商会议账号,远程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因疫情无法前往现场的单位。
- 参加远程磋商会议的代表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在磋商时间前1-2天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参加远程会议信息。
- 为确保磋商会议有序进行,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一致,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对其进行身份核验。
- 未出席线上磋商会议,或工作人员在磋商期间无法与其授权代表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磋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