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升镇旭日初级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2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于2017年5月15日在网上发布的中山市东升镇旭日初级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658-1701SZTC6080)采购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点澄清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新增内容:为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投标人可选择“中山市东升镇旭日初级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和“中山市东升镇三所小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且只能承接其中一个项目。若出现两个项目的排名(得分由高到低)均为同一投标人(即排名第一),将按“中选项目优先意愿表”(见附表格式)的顺序确定其最后中选项目;另一项目由排名第二(得分由高到低)的投标人中选;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7年6月7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延期至:2017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
五、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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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认 回 执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我单位已清楚上述内容且无异议,决定(请在括号内打“√”):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其他
投标人名称(公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