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送达范围:
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658-1700SZTCA013)各投标人。
通知内容:
一、对本次招标项目做出以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9页“★资格标准”中:4. 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后;
修改为:4. 具有供货期内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招标文件第25页“符合性检查表”中: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后
修改为:具有供货期内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招标文件第47页“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中:6)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有效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后;
修改为:6)具有供货期内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二、本项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17年06月13日09:30,本项目的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17年06月12日17:30。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规格要求及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均无更改。
(注: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本澄清通知自在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发布之日起,将视同已送达本项目所有有意向的投标人并被所有投标人获知且理解。投标人应自行及时登陆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下载和了解本澄清内容,及时对其参与的招标活动做出调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明白及深刻理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了解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发布的信息内容而引起的一切采购责任。)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东莞经营部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913室
邮 编:52300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