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镇政府大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3-02-28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58-23711B1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镇镇政府大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针对“食材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评审项的评审标准作出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表格。
评审项 | 更正前(原文) | 更正后 |
食材配送服务方案(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源配置、响应时间、增值特色服务等内容)进行评审: 1、食材配送服务方案清晰、明确且优于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充足,响应时间快且有保障,能提供贴合项目需求的增值特色服务的,得15分; 2、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充足,响应时间较快且保障性较好,能提供较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增值特色服务的,得11分; 3、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一般,响应时间一般且保障性较差的,得6分; 4、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差,响应时间较差且无保障的,得2分; 5、未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的,得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源配置、响应时间、增值特色服务等内容)进行评审: 1、食材配送服务方案清晰、明确且优于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充足或优于用户需求,响应时间快且有保障性(具有针对性保障措施且可执行),能提供贴合项目需求的增值特色服务(两项或以上)的,得15分; 2、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充足,响应时间较快且较有保障性(具有保障措施且可执行),能提供贴合项目需求的增值特色服务(至少两项)的,得11分; 3、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短缺,响应时间较慢或缺乏保障性(具有保障措施但难以执行)的,得6分; 4、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不足,响应时间慢且无保障(无保障措施)的,得2分; 5、未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方案的,得0分。 |
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选用、包装、运输等内容)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措施详细、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原材料选用有源可溯,包装合规,运输车辆充足、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0分; 2、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行,原材料选用部分有源可溯,包装合规,运输车辆较充足、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6分; 3、质量保证措施较简单,原材料选用无法追溯,包装合规,运输车辆较少、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2分; 4、质量保证措施差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选用、包装、运输等内容)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措施详细、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原材料选用有源可溯,包装合规,运输车辆充足、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0分; 2、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行,原材料选用部分有源可溯,包装合规,运输车辆较充足、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6分; 3、质量保证措施较简单,原材料选用无法追溯,包装合规,运输车辆较少、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分。 |
应急处理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针对运输过程、原材料质量、人员状况、投标人紧急临时供餐等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进行评审: 1、应急处理方案详细、合理可行,结合用户现状提供方案,得5分; 2、应急处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的,部分结合用户现状提供方案,得3分; 3、应急处理方案较简单、可行性一般的,满足日常操作,得1分; 4、应急处理方案不可行或没有提供的,得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针对运输过程、原材料质量、人员状况、投标人紧急临时供餐等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进行评审: 1、应急处理方案详细、合理可行,结合用户现状提供具有针对性方案的,得5分; 2、应急处理方案较详细、基本可行,部分结合用户现状提供方案的,得3分; 3、应急处理方案较简单,满足日常操作的,得1分; 4、未提供应急处理方案的,得0分。 |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针对“食品安全投保”评审项的评审标准作出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表格。
评审项 | 更正前(原文) | 更正后 |
食品安全投保(4分) | 1、能提供以投标人为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险”且现正处在有效期的,得1分。 2、投标人现有或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5000万,得3分;5000万>保险金额≥3000万,得2分;保险金额<3000万,得1分;无投保或无承诺的,得0分。 注:1、针对第1点,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则不得分。 2、针对第2点,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 印件或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则不得分。 | 1、能提供以投标人为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险”且现正处在有效期的,得1分。 2、投标人现有或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5000万,得3分;5000万>保险金额≥3000万,得2分;保险金额<3000万,得1分;无投保或无承诺的,得0分。 注:1、针对第1点,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则不得分。 2、针对第2点,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或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则不得分。 3、针对第2点,如投标人购买保险的保险金额受保险政策(如营业收入)限制的,投标人承诺:按照保险政策限制的对应保险金额范围中的最高标准购买保险的,此点视同满足可得满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阜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
地 址:中山市阜沙镇阜港东路1号
联系方式:0760-23402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6、7、8、16、17卡)
联系方式: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宋小姐
电 话:0760-88389863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