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3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23001B10125)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澄清及延期: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标公告/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修改为: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修改为: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原招标公告/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2、特定资格条件/(5)标包5: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符合
修改为:(5)标包5: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公告打印截图)。
二、延期部分
1、获取招标文件延期至:2023年4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疑结束时间:2023年5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答疑回复结束时间:2023年5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及澄清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