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音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3各投标人:
就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音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的“四、投标资格标准”原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证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证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6月16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勘察集合时间/地点:已办理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可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进行现场勘察(未在规定时间内集合前往进行现场勘察的,招标人将不再另行组织):
集中地点 |
集合时间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罗格工业园科汇路2号 |
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 |
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