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概算审核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3-10-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58-23711B112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概算审核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概算审核服务/二、服务人员要求/修改为:★2.为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概算(编制)审核业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拟投入的造价人员在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须提供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和公路相关系统显示的注册期限截图;若注册期限不在有效注册期内的,符合《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要求,人员证书正在办理换证或延续的须同时提供申请换证或延续的相关证明(如公示注册名单)材料),其它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供应商拟派团队需按用户需求配备4人(含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团队资料超过4人的,将按提供人员的先后顺序,评审前4人)。如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响应文件所列人员多于4人,成交后即视为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时所列的所有人员投入至本项目服务中,请供应商慎重考虑安排本项目拟投入人员。

2、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概算审核服务/五、其它/删除以下内容4.由于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任务,而又无合理解释的,采购人支付每期服务费时扣罚成交供应商一定比例的进度款,具体规定如下:

a.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等),造成成果有差错的,如差错率在±10%-±15%之间,扣罚该部分合同款的10%;

b.如差错率大于±15%,小于或等于±20%的,扣罚该部分合同款的20%;

c.如差错率大于±20%的,扣罚该部分合同款的40%;

误差率的计算按复核后核减和核增的绝对值除以定案书造价计算。

3、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表二符合性审查表:4/投标报价/修改为: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投标方案唯一,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项目实施人员服务能力/修改为“注1.同一人员同时获得同类证书的,按最高资格或职称计分。提供职称证、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和公路相关系统显示的注册期限截图;若注册期限不在有效注册期内的,符合《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要求,人员证书正在办理换证或延续的须同时提供申请换证或延续的相关证明(如公示注册名单)材料)。2.磋商小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30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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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址:中山市城南一路17号

联系方式:0760-28217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0760-88385506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紫微、雷宇航

  话:0760-88385506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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