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公园综合管理运营物业服务答疑澄清回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02400007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公园综合管理运营物业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2日

二、答疑澄清回复内容

(一)问题描述一:投标文件格式五、详细分项报价清单中,项目分类报价明细表。表格第-行第三列单位以下供应商需填单位内容是?

问题回复一:“单位”指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一般有:米(m)、千米(km)、项、台等单位。

(二)问题描述二:项目采购概况:新安公园位于我区新安街道17区,管养面积7.55万平方米(包括绿地硬地6.35万平方米、水体1.2万平方米);其中绿地硬地面积未拆分,无法区分绿地及硬地面积,请提供。

问题回复二:管养面积中绿地硬地6.35万平方米统一按绿地管养标准报价。

(三)问题描述三:人工湖水循环用水是否由物业承担?

问题回复三: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问题描述四:水费及电费承担归属单位招标文件表述出现不一致,哪部分需供应商承担?

问题回复四:除电费外其他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问题描述五:新安公园图纸、是否有电梯等其他设备型号、参数招标文件内未提供,是否可提供。

问题回复五:因新安公园尚未竣工,无竣工图纸、电梯等设备型号、参数提供。

(六)问题描述六:经现场踏勘,项目有待交付干部活动中心。是否需供应商进行维护运营及水电费承担?

问题回复六:新安公园无干部活动中心项目,园内有廉洁馆,廉洁馆维护运营及水费由中标单位承担,电费由采购单位承担。

(七)问题描述七评分标准:4.投标单位现有车辆情况评价中的评审标准能否为提供该项车辆的承诺函,既提供承诺函即可得分。

问题回复七:不采纳。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供资料。

一、评审内容

投标单位现有车辆情况:

1、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核(额)定载质量在1.49吨或以上的货车的,每1辆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2、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核(额)定载质量在5吨或以上的酒水车的,每1辆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3、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高空作业车的,每1辆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4、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压缩垃圾车的,每提供1辆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以上1-4项合计最高100分。

二、评审标准

1、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如为自有的,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②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且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与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致,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须涵盖包含开标当日;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澄清回复时间:2024年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114区宝安公园管理楼

联系方式:洪工  0755-29189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南山智谷A座21楼

联系方式:0755-83054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茜

电话:18599127733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