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粮油(福建)有限公司大豆线粕库屋顶换顶维修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1

中纺粮油(福建)有限公司大豆线粕库屋顶换顶维修项目

澄清通知

送达范围:

中纺粮油(福建)有限公司大豆线粕库屋顶换顶维修项目(采购编号:0658-1700SZTCA030)各投标人。

通知内容:

一、对本次招标项目作出以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8页“★付款方法和条件”

现修改为: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项目更换完成30%的工程量,招标人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20% ;

4、项目更换完成70%的工程量,招标人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20% ;

5、项目更换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

6、剩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壹年后无息支付;

7、以上所有经济事项,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该经济事项的合法有效发票。

 

(2)招标文件第49页“16、付款方法和条件”

现修改为: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项目更换完成30%的工程量,发包人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20% ;

4、项目更换完成70%的工程量,发包人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20% ;

5、项目更换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

6、剩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壹年后无息支付;

7、以上所有经济事项,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该经济事项的合法有效发票。

 

二、本项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17年08月07日10:00。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规格要求及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均无更改。

(注: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本澄清通知自在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发布之日起,将视同已送达本项目所有有意向的投标人并被所有投标人获知且理解。投标人应自行及时登陆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下载和了解本澄清内容,及时对其参与的招标活动做出调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明白及深刻理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了解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发布的信息内容而引起的一切采购责任。)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东莞经营部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913室

邮    编:52300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