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湾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顾问费用”的询价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2

各位供应商:

为了确保“深圳湾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顾问费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国招公司拟对“深圳湾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顾问费用”进行市场询价,以便于开展下一步的招标工作。感谢各位供应商的支持与配合!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资料

   (一)公司简介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投控产业园区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专业机构。目前负责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创新科技中心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高新技术工业村、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等工作。

公司2013年10月21日登记注册,11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产业园区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运营管理,将围绕投控公司的战略转型目标,以产业地产开发建设、产业园区运营、科技金融服务为核心业务,推动科技创新资源高效集聚,实现技术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商,在推动投控公司转型发展和深圳城市建设、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先导性作用。

(二)高新北区城市更新项目基本情况

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北环大道、南海大道、广深高速、沙河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规划范围面积约258公顷,现状平均容积率1.2,总建筑面积310万㎡,其中,产业建筑224.0万,居住建筑83.2万,商业建筑2.8万。现状共118宗地,含产业用地75宗,面积约116.0公顷,共涉及69家业主、租户企业611家;居住用地17宗,面积约35.8公顷,现有约3.7万常住人口;商业用地2宗,面积约2.8公顷;政府储备用地6宗,面积约2.9公顷;其他配套设施用地18宗,用地面积约17.46公顷。

(三)深圳湾科技在本项目中的地位与作用

深圳湾科技受南山区政府委托,作为高新北区升级改造的片区统筹单位。在南山区政府主导及政策支持下,我司配合做好高新北区升级改造的统筹协调、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孵化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综合创新业务模式,打造新一代高新区产业发展平台。

 

三、需求介绍

(一)日常法律服务需求

由投标人提供高新北项目所属片区内升级改造业主及其所涉土地、房产等在每宗地的实施主体确认前各阶段的法律咨询及驻场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更新意愿征集、申请计划立项、土地建筑物权确认、申请专项规划、合作模式研究、合作模式谈判、股权收购、项目公司设立、委托代建、招投标服务、制定补偿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物业置换、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事项。

(二)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需求

由投标人对高新北项目相关业主、项目所涉土地、房产及城市更新项目所涉其他法律事项开展专项法律尽职调查。该部分服务以单个项目独立计费方式确定服务费用;如招标人一次性委托5个以上(含本数)法律尽职调查,投标人需给予一定优惠,具体比例根据中标人投标优惠确定;费用结算根据招标人委托数量据实结算。

本次招标的法律服务不包括具体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后的服务需求。

(三)具体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及驻场服务

具体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研究: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深入研究与合同项下法律需求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为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意见,解答法律、政策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根据需要出据法律意见书、建议书。

(2)合同、协议起草、审核、修订:协助招标人起草、审核或修订与本项目法律需求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招投标文件、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及有关规章制度,揭示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法律风险,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模式、方案研究:应招标人要求或委托,参与合同项下法律需求办理过程中的各类方案与计划等研究、法律分析论证及相关咨询服务;参加相关会议或参与项目谈判。

(4)合作模式研究、合作模式谈判、股权收购、项目公司设立、委托代建等法律服务;

(5)制定补偿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物业置换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

(6)法律意见出具:应招标人委托,为合同项下事项或合同项下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需法律支持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7)项目相关诉讼事务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听证等事务,届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8)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日常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a、受招标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b、为本项目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事务障碍提供解决和规避方案;c、为本项目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释义,并应招标人要求对相关执行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d、跟踪本项目法律需求的实施,全过程对法律需求进行预警和保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工作计划;e、协助招标人对本项目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公证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9)驻场服务:律师事务所需派驻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常驻招标人现场办公,及时响应招标人高新北项目团队有关法律服务需求,全力配合项目团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10)其他与本项目城市更新有关的法律服务。

2、专项法律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核查业主的股权结构、债权债务、行政处罚及涉诉情况等基本状况;

(2)核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及使用情况、房产是否存在抵押、出租、转让、投资入股情况以及是否系违章建筑等土地状况;

(3)调查业主的业务开展状况、资金状况、未来发展方向、计划、近期业务动向等信息,分析业主在本项目中可能关注的痛点和重点问题,为后期合作谈判的制定提供信息支撑;

(4)针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潜在合作风险进行提示并出具解决方案。

 

四、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采取“1+1”模式确定,即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中标律所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执行剩余合同期;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聘律所,并不支付当期及剩余常年顾问费。

 

五、报价维度

(一)法律咨询服务以总价包干制确定服务费用(驻场服务费用包含在内),按照约定支付节点支付。

(二)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取单个项目价确定服务费用,按项目发生一个支付一个。2年合同服务期内预计需求10宗地需尽职调查。

 

六、询价相关事项

   (一)设计询价材料接收人员及截止时间

    1、询价资料接收人:杨工

        邮箱:3522251861@qq.com  ;电话:0755-83500017/13691622633。

    2、询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 17:00。

    3、调研询价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0A室(可以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申请资料。)

   (二)询价材料要求

    1、必须提交的申报资料

   (1)资信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完成项目所需费用(请附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清单);

   (3)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请看第二条、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4)上述资料需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2、技术资料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足够、必要的资料,以便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和招标方能充分了解申请人的综合实力。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