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公司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暨投标邀请函

发布日期:2018-09-19

深汕公司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暨投标邀请函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巴士有限公司拟开展深汕公司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服务采购工作,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深汕公司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新园路东、万泽地块北侧,约2万平方米,将建设为集培训中心、客运集散中心、运营中心、智能调度中心、新能源开发中心、维保中心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

(二)招标内容

开展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并按时编制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报告书,报告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取得报告书合格的批复文件。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招标方解释说明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应根据招标方要求,协助办理有关申报及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三)招标范围

深汕公司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环境评估报告方案》《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评审、负责拿回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现场踏勘

本项目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勘察所发生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有责任和风险。

三、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水保法律、法规及项目环评、水保方案技术规定进行编制,负责完成环评、水保方案报告批复手续,满足建设项目环评、水保需要。

四、成果要求

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所提交成果一式10套水保报告(电子版2份)

五、编制期限

合同签订后55日历天,完成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且在深圳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2.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条件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

2.近三年来编制过同类型方案;

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价备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14:00-14:30。

(二)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14:30。

(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路1号晟火科技园C栋5楼

八、投标报价的上限

报价包含环境评估、水保报告表编制、检测、评估专家费、信息工时费、场地费、评估费、会务费等费用及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所需的所用费用。本次项目投标报价的上限设置为总承包一次性包干价人民币10万元。投标单位的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评标原则

1、资格审查:对本次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进行资信、资质方面的审查,审查通过的,均作为合格投标者;

2、评标与中标:以报价最低单位中标,即为本次邀请招标的中标单位。

3、开标时有效标不足三家,即为邀请招标失败,不再进行二次邀请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

九、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

(二)报价书(本项目的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报告表编制、检测、评估专家费、信息工时费、场地费、评估费、会务费等费用及通过合作区相关部门审批所需的所用费用,且不再增加任何费用。)(见附件2);

(三)指派评估师职业道德纪律有关情况承诺函(见附件3);

(四)投标文件要求简明扼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 

十、付款方式

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提交初步评估报告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环境评估、水土保持完成并交付最终评估合格后的环评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支付货款时,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供价税合一的增值税发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标方不负责投标方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有关本次招投标之相关事宜,可以向招标方查询。

(三)被邀请机构应承诺对本次服务内容进行保密。

(四)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

邀请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巴士有限公司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路1号晟火科技园C栋5楼

邮编:5164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13927470170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巴士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