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23年中山市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大数据监测分析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8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2023年中山市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大数据监测分析项目(项目编号:ZSZJS2023022)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服务方案和报价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中山市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大数据监测分析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监测中山市主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数据信息、舆情报道信息、召回通报信息和其他关联信息,定期撰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形势分析报告和提供全国各级产品质量抽查涉及中山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的数据,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动态分析研判,提出监管建议,形成重点产品专项研判报告。

二、项目需求
 1、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范围:

(一)监测要求

a.产品质量舆情报道信息:通过爬虫技术爬取涉及全国、广东省、中山市主要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各产品类别对应舆情数量,并附各类产品舆情详单。

b.监督抽查数据信息:主要通过实时监测并使用爬虫技术爬取国家级、各省级、各地市级监管部门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公告,通过完善的治理流程对数据进行解构、分析,及时掌握全国范围内的产品质量信息。

c.召回通报信息:通过爬虫技术爬取国内、国外相关部门发布的产自我国的产品的召回情况,通过AI技术对爬取的内容进行解构,提取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

d.其他关联信息:结合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将“市监动态”、“政策法规(标准)”、“比较试验”等其他维度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并提取和分析其中与中山市密切相关的数据信息。

(二)提交成果

a.按照上述产品质量相关信息的实时监测、采集和分析,供应商须定期撰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形势分析报告和提供全国各级产品质量抽查涉及中山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的数据,时间分别为每月、每季度、6月和12月提交月度、季度、半年和全年的分析报告和数据。对《每周质量报告》等质量视频节目进行监测,节目播放完后30分钟内,提供监测报告。如出现重大质量信息等特殊情况,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或分析报告。供应商提供的数据资料报告应准确、完整地表达全国质量抽查情况、数据分析、总体情况研判,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范围内的监督抽查目录内的质量抽查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数据反映的热点问题或趋势分析、问题处置建议等。

b.针对中山市重点监管的产品类别(具体类别由采购人按需确定),根据监督抽检、召回通报、质量舆情、标准变化等数据,可提供相关维度分析,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动态分析研判,提出监管建议,按年度形成重点产品专项研判报告。

c.本合作期内,供应商每日定时发送“每日产品质量快讯”至采购人指定工作人员微信(备注:目标用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名单由采购人确认提供,采购人亦有权随时更换调整名单),“快讯”展示内容包括全国热点、广东省、中山市热点、专题电报(监督抽检、召回通报),各快讯自带质量信息详情链接,供点击可查看质量信息详情。

3、服务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最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半年任意1个月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保完税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方案和报价要求
1.资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项目有关方案和报价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项目报价、项目方案、供应商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认为为履行项目不可缺少的资料。请于2023年10 月12 日前向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纸质版服务方案和报价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 12日下午5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1号楼4楼415室。为方便审阅,另需提供电子版资料,与纸质版资料一并密封提交。我所将拒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纸质版资料。

纸质版资料递交方式:上门送达、快递、邮寄,不接受电邮、传真。快递或邮寄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份。报价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便于阅读的电子版本。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2023年中山市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大数据监测分析项目的价款、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人工费、差旅费、通讯费、设备费、保险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报价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3年10 月12 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35005。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8816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