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警务数据中台(东凤“凤安”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采购函〔2023〕29号)的规定,现对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警务数据中台(东凤“凤安”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开展需求调查工作,采用问卷调查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警务数据中台(东凤“凤安”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预算(暂定):3,000,000.00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预算为准)

3建设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警务数据中台(东凤“凤安”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数据管理系统、警情案件治理系统、信息流转系统、办公助理系统、民意中心应用子系统、数字化驾驶舱应用、应用支撑系统)、软件服务(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基础支撑能力建设(计算存储设备、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三大件、安全设备、机房建设配套设备、系统集成服务),并提供培训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

4、项目周期:建设周期共12个月,在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上线后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以及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法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于2025123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991442835@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警务数据中台(东凤“凤安”智慧警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回复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材料应当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2、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3、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4、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认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5、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6、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视为供应商同意无偿交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66号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0-2318930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宋颖怡

电话:0760-88389863

 

 

 

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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